▸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
出处8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
▸ 现行道交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首次系统性“大修”
出处现行道交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在2007年、2011年、2021年三次修正中都只动了个别条款,这一次是首次系统性“大修”。
▸ 草案专门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
出处大修中最受瞩目的,是专门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上道路行驶条件及违法责任归属。
▸ 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上道路行驶条件及违法责任归属
出处大修中最受瞩目的,是专门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上道路行驶条件及违法责任归属。
▸ 草案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行为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处理
出处草案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 汽车安全专家、原同济大学教授朱西产认为这是对草案的误读
出处”但在汽车安全专家、原同济大学教授朱西产看来,这是对草案最大的一次误读——草案对中国自动驾驶行业而言,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利好。
▸ 草案对自动驾驶行业是一次重大利好,自动驾驶汽车取得全国性法律层面的路权
出处在朱西产看来,这是自动驾驶量产面临的重大利好——自动驾驶汽车终于在全国性的法律层面取得了路权。
▸ 草案明确区分自动驾驶与辅助驾驶,厘清主体责任,利好L3及以上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
出处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与朱西产的观点类似,崔东树称,“草案明确区分自动驾驶与辅助驾驶,将自动驾驶模式激活状态下违法责任落到车企、进口企业,从法律层面厘清主体责任,解决了长期的责任归属痛点,为高阶自动驾驶合法上路扫清法律障碍,利好L3及以上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
▸ 草案未明确具体的扣分机制,将由后续具体办法落地
出处草案本身并未明确具体的扣分机制,这部分细则将由后续国务院公安部门牵头制定的具体办法落地。
▸ 草案表面上是“车企担责”,实质上是整个汽车产业链责任体系的重构
出处朱西产表示,这意味着草案表面上是“车企担责”,实质上是整个汽车产业链责任体系的重构——从下游的车企开始,沿着供应链一路向上追溯,每一级都要为自己提供的产品负责。
▸ 草案对普通消费者影响不大,但建议遵守交规,避免干扰自动驾驶车辆未对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