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易启江 据报道,多地已限制生产非标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过去几年,各地对低速四轮车的治理大多从使用层面展开,即限制其上路行驶,并采取“设置过渡期、分时分段禁行、全面禁上路”的渐进式治理方式。随着过渡期陆续结束,禁行与禁产措施同步收紧。 “老头乐”这类车辆有遮风挡雨的外壳,比两轮车更好驾驭,部分还配有空调,乘坐相对舒适,价格多在几千元至三四万元之间,切中了老年群体3公里至12公里半径的短途出行、接送孩子等需求,填补了城乡短途公共交通的空白。但这类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事故风险突出,且因“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不用买保险”,缺乏安全标准和监管约束,也造成了诸多安全隐患。 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纳入治理的低速电动车,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其无序增长后,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严重影响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治“老头乐”,守住的是公共交通安全底线,但治理不等于一禁了之。若仅仅关停生产、禁止上路,却没有同步提供安全、平价的...